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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升我市消防设防能力,确保高层、超高层楼宇安全的建议------宏伟区侨联
    时间::2014-03-10 | 打印

                         关于提升我市消防设防能力,确保高层、超高层楼宇安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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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特大型城市建设工程的全面启动,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和住房用地的不断减少,建设高层、超高层楼宇已成为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首选。宏伟壮观的高层、超层高建筑,在节约土地面积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现代化大都市的感觉,让使用和居住在这里的人们从内心透着愉悦和自豪。然而,自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了那场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之后,唤醒了人们的对高层、超高层楼宇消防安全的意识。
    目前我市高层楼宇的消防安全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大家对高层、超高层楼宇中的火灾隐患的担忧也越来越大。今年,我们针对我市新、老高层超高层楼宇的预防火灾方面的状况进行了走访和调研。通过调研发现,我市目前的消防管理体制、消防设备、设施以及消防能力还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与我市高层、超高楼宇迅速发展的客观现状,以及相应的高层现代化、超大型城市消防灭火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情况令人堪忧。具体问题如下:
        一,高层、超高楼宇有用电量超负荷使用的现象。高层、超高楼宇的建筑面积超大且结构复杂,入住人员密集,基本上存在生活用电用火、办公用电量大的特点,特别是老旧楼超负荷用电导致线路老化、漏电等现象也确实存在,加上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维护不够及时或留于形式,其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言而喻。
    二、专业消防设备、设施严重缺失和落后。我市消防设备能用于10层以上的高压水龙头几乎没有,一旦发生火警,灭火相当困难,以致10层以上火势难以有效控制,甚至说有的楼宇根本就无法施救。同时,还存在消防栓设计不合理,消防设备丢失或破损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维修,如有个别的消防栓水龙带和喷头缺失,有的干脆没水等等,不能确保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
      三、物业本身的消防设施安全利用率低。根据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用于居住的高层建筑均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专用设施,包括灭火设备、消防通道等,物业所在小区应当设有环形消防车道或可用于消防车直接穿过的消防车道等。但我市很多物业本身的消防设备不能发挥作用,消防通道有的被违章建筑占用或者堆放杂物,有的物业小区内的道路不符合规定的消防车道的要求,给有效灭火造成了障碍。
      四、高层居民防火意识不强。很多楼道里堆放易燃材料及杂物,进行内外墙体装修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为易燃材料,极易产生火灾。
        因此,我市的高层、超高层楼宇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关系我市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的重大事项,应当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希望把全面提升城市消防安全、尤其是高层、超高层楼宇消防设防能力纳入到议事日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此我们建议:
      一、意识设防
      1.市政府的宣传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应定期在各类媒体等宣传工具上,开展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管理的专题宣传。应定期向高层、超高楼宇使用者和管理者以及广大市民有针对性地宣传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2.制定高层、超高楼宇的火灾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应根据不同高层、超高楼宇的特点,包括楼高、层数、建筑结构及通道设置、建筑物的材料及耐火性能、火势蔓延的可能方式与强度等,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包括灭火设备、供水方式、灭火人员配置、受灾人员和财产抢救方式等在内的火灾应急预案。
      3.根据前述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火灾事故演练。训练公众的疏散、逃生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使公众从思想上认识到火灾事故的严重后果,提高对火灾的警惕性,以培养和锻炼公众防御火灾和实施自救的实际能力。
      4.加强消防管理人员尤其是相关负责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增强其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消防知识水平和实际监管水平。要建立义工和消防志愿者制度,无论是写字楼还是民居高层、超高层楼宇,应当每层楼有义务消防员,每栋楼有义务消防组,每组楼或小区有义务消防队,形成全民的、立体的、全天候的消防管理和火情预警网络,做到能够及时的、全方位的防控火灾。
      二、制度设防
      1. 建立综合分级的高层、超高楼宇的消防管理制度,即:通过政府制订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社区管理部门和居住物业的管理公司,在日常消防管理中的地位和责任,建立起由政府消防主管机构、社区和物业管理公司分级负责的居住物业消防管理体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建立严格的住宅建筑使用材料的准用审核制度。在建筑材料国家管理的层面上,对现使用于住宅建筑的各种材料的安全性进行严格的规定,制定严格的禁用、限用标准和审查制度,坚决取缔区域内从事非国标建材的生产,封堵区域外非国标建材的输入。对电梯停运不能及时修复使用、肆意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在公共走廊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楼宇消防栓设计不合理和被改动、消防栓没水和配件严重缺失等问题要责成相关管理部门严格督察和严厉整顿,要从源头上杜绝此类危险。
      3. 建立高层、超高层楼宇消防设计必审制和设计人员对设计作品的终身负责制。要从建筑设计入手强化消防设计的规范和审核控制,强化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依法依规设计的责任,促使其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以避免因建筑设计上的缺陷而导致消防管理的先天不足。
      三、物质设防
      建议市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加大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财政投入,大幅度提升本市高层、超高层楼宇物业在防火、灭火和逃生等方面的能力。这不仅包括应当配置可用于高层、超高楼宇灭火的各种先进的专业设备设施,还应当全面配置用于居民自行灭火、逃生等的设备设施,诸如小型灭火器械、逃生绳、逃生梯等。做到无论哪一幢高层、超高楼宇发生火灾,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入有效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我市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阶段。现代城市一方面高层“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又确因建筑特点、经济条件以及人为因素,使高层、超高楼宇消防救援的实施在客观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为此,我们在加强高层、超高楼宇消防管理的过程中,要做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并辅之以切实有效的监督。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证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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