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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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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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区划沿革
古代辽阳境内区划及基层行政体制屡经变迁,秦、汉时,大体于县下实行乡、亭、里制。《汉书·百官志(上)》:“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东晋以后至唐初,为高句丽(高丽)治地。辽金时期多因俗建置,以部族习俗确立行政区划。金代实行猛安谋克部落联盟与州县并存制。部落为猛安,氏族为谋克。金代占领东京地区后,将汉人、契丹、渤海人皆纳入猛安谋克户。金熙宗后,演变为军事、生产、地方行政合一的猛安谋克组织。近年于原辽阳州界发现“大定十五年五月少府监造”的“宋建谋克之印”,足证猛安谋克制时间较长。元、明两代地方区划多以军政合一为主。明代于辽东实行卫所制,卫相当于防区,下设千户和百户所。清初实行社、甲制,至民国逐渐演为区村保甲制。“九·一八”事变后,伪满当局仍沿袭区、村保甲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多实行乡(镇)、村制和区、街制。
辖 境 变 迁
清代以前 辽阳作为一个政区,其清代以前,辖境多不可考。仅据某些典籍中所存零星资料和近代学者的考证,可以勾画出一个大体轮廓。
西汉时所置辽东郡辖境当为东起鸭绿水以东的古贝水,西至今医巫闾山和大凌河干流以东,南临今渤海和黄海岸,北抵辽东古塞。时辽东郡所属襄平县辖境,以其周边各县治地为标亦可知大概:新昌县,治地在今鞍山市南旧堡区杨柳河北岸;辽队县治地在今辽阳西南80余里太子河西岸,即今海城市高坨子镇;安市县,即今海城市东南英城子古城;武次县,即今凤城县凤山乡刘家堡汉城;候城县,即今沈阳市东浑河岸柏官屯汉城;高显县,即今沈阳市南魏家楼子汉城;辽阳县,即今辽中县茨榆坨镇偏堡子浑河北岸。
三国、晋、隋、唐之际,虽各自建置不同,辖境有所变迁,但尚不能确指。至辽代东京辽阳府辖境据《武经总要》记载:东至熟女真界约五百里,西至辽河百五十里,北至沈州(今沈阳市老城),东南至鸭绿水九百里,西南至锦州(今锦州市)四百里,东北至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县)七百里,西北至显州(今北镇县南)三百里。辽阳、鹤野、宜丰、白岩4县俱在今辽阳境,据考证此4县辖境大致范围:开州治地今凤城县,穆州治地今岫岩县东南,岩州治地今辽阳城东,辽州治地今新民县辽滨塔村;汤州治地今辽中县满都户乡;铜州,今海城东南析木城;海州,今海城市;嫔州,今海城东北向阳寨;广州,今沈阳西南高花堡;集州,今沈阳东南奉集堡;衍州,今辽阳东南。
历经金、元、明代后,至清初,因旗、民杂居,采取分治制,管理范围不同,州治辖境和驻防城辖境也不相同。清初辽阳州治地辖境:东至官马山75里外为凤凰城(今风城县)守界;南至黑峪80里外为海城县界;西至烟狼寨(今仍名,已入鞍山境)50里外为牛庄城守界,北至杨家湾(疑为今柳条寨乡羊角湾)60里外为奉天将军特辖区界;东南至浪子山60里外为凤凰城守界;西南至鞍山驿60里外为牛庄城守界,东北至十里河60里外为承德县(今沈阳市苏家屯区)界;西北至船城(今柳壕乡小川城村)60里外为奉天将军特辖区界。
清初辽阳城守尉辖界四至:东350里至一堵墙(今本溪县马家城子)兴京(今新宾县)界;西120里至网户屯广宁(今北镇)界;南130里至生铁岭岫岩县;北60里至十里河承德县界;东南至分水岭160里岫岩界;西南至新台子90里海城界;东北至张起寨120里抚顺界,西北至四方台90里广宁界。嗣后因东边添设县治,城守界境相应收缩,东界120里(收缩230里)至田师傅沟接兴京界。1813年(嘉庆十八年),承德县西部、广宁东部设新民厅治。城守尉西界又有收缩,西界110里至枯榆泡与新民厅界接。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置本溪、辽中县。1907年初,辽阳州知州陶鹤章与本溪县设治事宜委员周朝霖亲诣勘定由辽阳州属地划归本溪县新治土地。“计东自盘道岭与抚顺东界之处起,沿兴仁(县)边界西向经肖家河、高家堡、张起寨、枣沟、松木堡、歪头山、柳家峪,折西南向,经朝鲜岭、王高玉岭、南大岭、郑家屯,渡太资(子)河经瓦子峪、朴家湾、黄土地渡细河,经宁家寨、老官岭、长背山、石门岭东转十里,经王家崴斜向西南,经滴塔堡、摩天岭南向新开岭、八盘岭、白云山折而东向,经东头岭上万两河、荒店子、石磨子岭、白蓬岭、千家岭斜向东北至分水岭与凤凰厅属草河连界为止。计经线一百九十里,北面纬线一百五十里,南面纬线六十五里,共计边线三百八十里,以此经线以东划归本溪县管辖治理”,共有142个“村牌”。当年拨民地2
140余亩入本溪县。1914年再拨旗地152 862亩入本溪县。
州境西至太子河西大骆驼背、长林子等处以西之浑河90里,西北至小北河东之浑河及太子河60里,计由河西至枯榆泡转心湖,共拨出土地纵约百里,横约二三十里以至五六十里归辽中县。1914年两县会勘,确定拨正额各项旗地390
056亩入辽中县。其时全境土地面积约25 600平方里。
中华民国
1937年12月1日伪满洲国决定以辽阳县所辖南沙河、北沙河(即沙河北)、前立山屯、后立山屯、八卦沟、长甸铺、大石头、后三家峪、柳西屯、八家子、南大路、北大路、陶官屯13个主村及副村,计27091325平方米(27.1平方公里)和日本占鞍山、立山“满铁附属地”22平方公里共49.1平方公里拨出,设立鞍山市。1939年9月,又将辽阳县与鞍山市接壤的部分村屯划归鞍山市。10月2日,签订《辽阳县、鞍山市区划变更移交书》,规定辽阳县第六区的潘家屯、侯家屯、山嘴子、李家堡子、冯家堡子、尤家堡子、旧堡、东四方台、西四方台、前三家峪10个村屯和第七区的麦山子、大红旗、大乐屯、东马圈子、西马圈子、腰马圈子、大营盘、小营盘、李三台子、宋三台子、二台子、双台子、高台子、小台子、白旗堡、宁远屯、笔管屯、石沟家寨、马驿屯19个村屯共计74.1平方公里移交鞍山市辖。
1949年7月1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辽阳县所属首山区的干山、大孤山、油瓶沟、磊子山、关门山、陈台沟、樱桃园、首山(以水源地为起点向南)等划归鞍山市。8月12日又决定将辽阳县七岭子区的28个行政村和首山区的10个行政村划归鞍山市,计有摩云山、什间房、东果子园、唐家房、鸡王屯、网户屯、顾家房、长岭子、上石桥、下石桥、对桩石、花麦屯、大孤山、高官岭、崔家屯、谢家房身、黄岭子、忠新堡、魏家屯、汪家峪、调军台、梨花峪、自家堡子、七岭子、山印子、倪家台、庙尔台韩家岭;判甲炉、樱桃园、陈家台、羊草庄、桃山庄、首山、马伊屯、坡堡子、土台子、王家庄。另有太平沟、肖家堡子、王家堡子、张家堡子、胡家堡子(胡家庙)、祁家沟、杨树林子、前杠、达子营、安庄子、榆树屯、小红旗、小赵台等作为副村划归鞍山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O月1日一1988年末)
1949年12月22日,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决定,将辽阳县所属城昂堡、张忠堡、郎家厂、白旗堡(今红旗堡)、达道湾、烟狼寨(含黄家屯)、邢阳气、大阳气堡、小台子、包董岳、双楼台、新堡12个行政村划归鞍山市。
1950年4月,奉辽东省转东北人民政府第2517号命令,将辽西省辽中县小北河区划归辽东省辽阳县。计17个行政村,人口6 063户,36 563人,土地109
695.37亩。
1950年,5月15日,东北人民政府决定将辽阳县属弓长岭矿区划归鞍山市。计土地51.5平方公里,人口约8万多人。
1952年11月,辽西省辽中县大坨子村所辖在新开浑河东岸的孤家子屯划归辽东省辽阳县。
1954年12月1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命令,将辽阳县刘二堡镇及其附近的24个行政村和1个街划归鞍山市。计有刘二堡镇辖中心街及东堡、后堡、山东、河南、河北5个村;刘二堡区辖大赵台、后杠、栗开堡、祁尔台、大郑台、马家屯、三岔子、王家庄、孟贾10个村;鲁家区辖栗家古树、孙青堆子、徐家营子、黎起屯、胜利堡5个村;峨嵋区辖胡家庙子、金家岭2个村。亮甲区辖谷首峪、洪台沟2个村。
1956年7月5日,辽宁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鞍山市第五区即弓长岭矿区全部划归辽阳县;将刘二堡镇及首山乡的首山、大赵台、马伊屯、土台子、坡堡子、王家庄6个村,黎起乡的黎起堡、孙青堆子、徐家营子、栗古树、大郑台5个村,喇叭乡的喇叭、马家、王家、三岔子4个村,大红旗乡的祁尔台、后杠、栗开堡3个村,山东乡的盂甲村,新堡乡的胜利村,李三台乡的烟狼寨村(实际仍归鞍山)划归辽阳县(实际上为20个村1个镇。1961年5月,又将大郑台、孙青堆子再次划归鞍山)。
基 层 区 划
明 代
于辽阳实行卫所制。其区划多按屯军和生产区域或民族集居划分。据《辽东志》(1443年)记载,辽阳6卫共辖23个千户所和直属17个百户所。
清
代
清初,实行州府县制,民治区划实行社甲制。康熙年间辽阳州划分27社。至清末,州境27社有丰乐社、昌平社、清平社、锦文社、白塔社、南庄社、丰盛社、安乐社、韩家社、河北社、河南社、首山社、永尹社(《辽阳州志为“永平”社)、峨嵋社、河工社、纸房社、东山社(《辽阳州志》为“乘山”社)、黄屯社、向化社、开张社、德邻社、永盛社、兴宁社、兴盛社、里仁社、太平社、亲睦社。各社治地无考。
旗治区实行旗治八界制,以东、南、西、北为序,依次分置镶、正红、黄、白、蓝八旗,其区划以辽阳城为轴心,先近而后远。清初,设辽阳驻防城城守尉,掌理旗人公务,共辖九旗官厅:镶、正红旗官厅,辖区辽阳城以东;镶、正黄旗官厅,辖区辽阳城以南;镶、正白旗官厅,辖区辽阳城以西;镶、正蓝旗官厅,辖区辽阳城以北巴尔虎旗官厅,辖区不详。旗人居住区,除归本城城守尉辖屑外,有的归他城城守尉辖属,有的归奉天将军专辖,州内各官庄及果园、梨园,有的归盛京内务府或礼部管辖(《辽阳州志》)。
至1907年,清廷制订《东三省督抚办事要纲》,辽阳州属奉天省奉天府。州境区划改主村、副村制。共设20个主村(副村不详)。在今境内的主村有:刘二堡、河洪堡、罗大台、吉洞峪、大纸房、阿金沟、汤河沿(今汤河乡)、黄泥洼、新城、马蹄岭(今马蹄峪)、鹅房、十里河、大沙岭、大安平、浪子山、烟台(今灯塔镇)等16个,其余七岭子、沙河、鞍山站、千山4个主村今已入鞍山境。
1908年境内实行路甲制。州境改设路局,局辖区,区下设保,保下设甲。共设中、南、东、西、北5个路局,辖26个区(保甲不详)。据同年《辽阳州全境地图》载:中路分局驻南沙河(今鞍山市立山区沙河乡),领中路一区,治地陶官屯(今鞍山市铁西区),中路二区,治地望宝台,中路三区,治地东三里庄;中路四区,治地首山堡。南路分局驻兴隆沟,领南路一区,治地兴隆沟,南路二区,治地上达喇河(今达连河);南路三区,治地浪子山;南路四区,治地汤河沿}南路五区,治地大安平}南路六区,治地七岭子;南路七区,治地甜水站(今甜水乡)。东路分局驻半砬山子,领东路一区,治地太河寺;东路二区,治地老大台;东路三区,治地黄堡;东路四区,治地半砬山子;东路五区,治地大东山堡。西路分局驻刘二堡,领西路一区,治地刘二堡,西路二区,治地城昂堡(今鞍山境);西路三区,治地黄泥洼,西路四区,治地唐马寨;西路五区,治地小台子。北路分局驻小烟台。领北路一区,治地河公堡(河洪堡);北路二区,治地佟二堡;北路三区,治地大纸房,北路四区,治地寒山台(今连三台);北路五区,治地黑沟台。北路五区分防所驻孤城子(今古城子)。
1910年,省令举办自治。城乡基层单位实行自治会建制,设议事会、董事会,议事会为乡自治会机关。全境划城厢和21个乡,设议事会、董事会各22个。第一乡驻城东北石桥子(辖村不详,下同),第二乡驻城东大安平,第三乡驻城东钓水楼,第四乡驻城东北半砬山子,第五乡驻城北大路烟台,第六乡驻城东南新堡,第七乡驻城东南汤河沿,第八乡驻城南沙河,第九乡驻城南七岭子,第十乡驻城南吉洞峪,第十一乡驻城西刘二堡,第十二乡驻城西小赵台,第十三乡驻城西南公司屯第十四乡驻城西唐马寨,第十五乡驻城西北边墙子,第十六乡驻城北沟子沿,第十七乡驻城北大纸房,第十八乡驻城西北佟二堡,第十九乡驻城西北大沙岭,第二十乡驻城西黄泥洼,第二十一乡驻城东南甜水站。
中华民国 实行区村制。1913年,改乡为行政区,原21个乡改称区,增设城厢为第一区,共计22个区。
1914年,国民政府公布《各省所属道区域表》,实行省、县、区、村制。辽阳州改县后共辖10个区:一区为城厢区,二区驻大路烟台,三区驻沙浒,四区驻大安平,五区驻后麻屯,六区驻七岭子,七区驻刘二堡,八区驻大骆驼背,九区驻大沙岭,十区驻前烟台。
1921年,经省行政公署议定,辽阳县实行区村制,设10个区。
1929年2月,国民政府改奉天省为辽宁省,辽阳县属辽宁省,全县辖11个区(原1921年10个区中,一区中城厢部分划出增设城厢区,驻二道街),区下设25个乡,乡下设村。1929年1月,国民政府决定取消道级建制,裁撤道尹,其后对属县按辖境人口、政务分为一、二、三等,辽阳县划为一等县。
1931年9月19日,日本军队武装侵占辽阳。11月20日,辽宁省改称奉天省,12月15日,成立伪奉天省政府。辽阳县改区乡为区、村制,县辖10个区,区辖140个村。1932年初,伪奉天省政府将原一、二、三等县改分为甲、乙、丙、丁四类,辽阳县列为甲等县。
1933年12月22日,伪满制订《暂行保甲法十八条》,实行保甲制。规定县公署下设保,保下设甲,甲下设牌,保、甲长由“住民选举”,实行保甲制“十户连座法”,一人犯禁,株连十户。其时全境设15个保公所,214个甲事务所,13155个牌。
1935年2月,伪满当局为“强化治安”实施并村政策,对散居村民或小自然村强行并入大村,实行村屯制,严加控制。并村后辽阳县设铧子、安平、刘二堡3个街公所,每个街公所辖42个村公所,村下设屯,屯下设牌。
1936年,伪满当局划全县为10个区,实行区村制,区设区长,区辖主村和副村,主村设村长,副村设村副。共计10个区,252个主村,803个副村。
1937年12月1日,伪满当局宣布设立辽阳市,同时于辽阳县境划出49·l平方公里设鞍山市。日本“满铁附属地”至此解体。辽阳设市之初,以县城老城区和“满铁附属地”及城郊16个村屯划定市界设瑞穗、协合、襄平、文圣、武圣、兴隆、太河、日照8个区。辖境23.4平方公里,人口8·75万人。约1942年后,又扩大市界.将城郊的下王家、景尔屯、肖夹河、刘夹河、庞夹河、段夹河、三道壕、方双树、窦双树、西三里、徐家屯、杨家花园、梅家花园等村屯划入市区,共设12个区,总面积27.6平方公里·人口近2l万人。其中城市人口9·4万人。
1942年,伪满当局于辽阳县撤销伪区公所建制,改设街、村公所,直属伪县公署。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10月成立共产党领导的辽阳市、县政府。相继在城区设6个区属辽阳市政府。农村成立14个区属辽阳县政府。区下设村。行政建制为区、村政府。市辖第一区(武圣区)、第二区(文圣区)、第三区(襄平区)、第四区(白塔区)、第五区(铁西区)、第六区(兴隆区)。县辖沙岭区、刘二堡区、甜水区、孤家子区、鲁家区、亮甲区、隆昌区、算盘峪区、连河区、烟台区、铧子区、佟二堡区、安平区、七岭子区。
1946年3月26日。国民党政府占据辽阳,10月1日裁辽阳市并入辽阳县。其时城区设文圣镇、武圣镇。农村设10个区:大路烟台区、沙浒区、安平区、亮甲区、七岭子区、刘二堡区、唐马寨区、大沙岭区、峨嵋区、小烟台区。
1947年1月8日,国民党辽阳县政府又改区村制为乡、镇、保甲建制。城区仍设文圣镇、武圣镇。农村设37个乡,3个镇。乡镇下设保,保下设甲。计有安平镇、刘二堡镇、铧子镇及烟台、柳壕、王家、前台、千山、鲁家、河南、柳河、吉洞、石桥、甜水、张忠、里仁、沙浒、张台、大沟、峨嵋、孤家、阳气、沙岭、隆昌、古城、首山、连河、贾家、夹河、八里、绣江、樱桃、唐寨、黄洼、佟二堡、李家、田官、大窑、亮甲、河拦37个乡。
以上国民党县政府两次调整区划,仅在其占领区实施,在解放区内无效。
1948年2月6日,东北人民解放军解放辽阳,市、县政府分设,区划未变。7月15日,国民党政府再度占据辽阳,设辽阳县政府。在其占领区内建置3个区署5个镇,37个乡,并委派乡、镇长。第一区署,辖城区文圣镇、武圣镇;张台子、夹河、八里、峨嵋、绣江等5个乡。第二区署,辖铧子镇;王家、佟二堡、烟台、前台、李家、古城、里仁、河南、柳河、沙浒、大窑11个乡。第三区署,辖刘二堡镇,沙岭、首山、唐马、黄洼、大沟、柳壕、鲁家、张忠8个乡。县政府直辖安平镇;樱桃、千山、石桥子、田官4个乡。
阳气、孤家、甜水、亮甲、河栏、连河、隆昌、吉洞、贾家等不在上述各区辖范围之内,可知此9个乡属解放区。
1948年10月30日,辽阳全境解放,共产党领导的市、县政府旋即迁至市区,市、县政府分设,城区实行区街制。据1949年2月统计,市辖6区48街576闾。白塔区辖9街119闾,文圣区辖8街97闾,武圣区辖12街166闾,襄平区辖10街122闾,铁西区辖5街47闾,兴隆区辖4街25闾。辽阳县行政区划不变。
1949年6月,辽东省批准调整辽阳县辖属区划,设沙岭、孤家子、亮甲、隆昌、甜水、算盘峪、鲁家、连河、烟台、铧子、佟二堡、安平、刘二堡区。撤销首山区、七岭子区。增设峨嵋、沈旦、沙浒、张台子区和刘二堡镇。区、镇下设行政村,实行区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O月1日一1988年末)
1950年经过调整,辽阳县设18个区,年末增小祁家区,计19个区和1个镇人民政府。
1951年6月,调整区镇建制。辽阳县所辖区、镇人民政府改称区、镇公所。将十六区(沈旦堡)、十七区(沙浒)并入三区(铧子);十八区(孤家子)并入十区(安平);十五区(连河)并入十二区(隆昌),撤销十九区(小祁家),计14个区和1个镇公所。8月,辽东省批准辽阳市调整建立5个区公所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第一区公所(由原铁西、白塔合建)、第二区公所(由原武圣改称)、第三区公所(由原文圣、兴隆合建)、第四区公所(由原襄平改称)、第五区公所(由新城、唐户等村组建)。1953年撤销区公所建制,先后通过选举程序成立5个区人民政府。1956年3—7月辽阳县撤销区公所建制,全县15个区、镇改组为102个乡、3个镇。辽阳市区撤销一、二、三、四区人民政府建制,改设白塔、西关、武圣、四大、大南、文圣、襄平、唐户屯8个街道办事处;第五区人民政府改为太子河区公所:堡娶蕉。兴隆、新城、太子河、沙坨子、景河、东京陵7个乡。其时市区共8个街道办事处,1个区公所辖7个乡。
1958年3月,为与高级生产合作社协调政社工作,实行一乡一社制。辽阳县102乡和3个镇调整改组为44个乡和1个镇。乡镇均称人民委员会。夏秋之际人民公社兴起,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撤销乡、镇人民委员会建制。9月,将44个乡1个镇改建为10个人民公社,实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建制。全县分设麻屯、甜水、隆昌、刘二堡、蓝家、沙岭、灯塔、佟二堡、铧子、安平人民公社。同年5月,辽阳市撤销白塔、西关、四大、文圣、武圣、大南、襄平、唐户8个街道办事处,改设白塔、文圣、襄平、唐户4个区人民委员会。10月,市郊建立庆阳、东风人民公社。1959年1月,市县合并后,市人民委员会辖灯塔、佟二堡、铧子、安平、沙岭、蓝家、刘二堡、隆昌、甜水、上麻屯和庆阳、东风12个人民公社。
1960年1月,建立郊区人民公社,辖建设乡和四季青、长青、庆阳人民公社。1962年3月13日,郊区人民公社撤销,以其辖区分设太子河、东京陵、望水台人民公社。辽阳城区于1960年5月建立文圣、武圣、怀王、星火、跃进5个人民公社。1963年城区实行一区一社制,改置白塔、文圣、襄平3个人民公社。公社与区人民委员会合署。
1965年4月,辽阳县增设镇建制,置铧子、弓长岭、刘二堡、小屯、安平5个镇。
1968年9月,文圣区改称文革区,白塔区改称卫红区,蓝家区改称卫东区。沙岭区改称向阳区。1969年9月20日恢复原称。
1968年6月,撤辽阳县并入辽阳市,8月成立市革命委员会,农村设沙岭、蓝家、灯塔3个区。沙岭区辖小北河、黄泥洼、沙岭、刘二堡、首山、唐马寨、穆家、佟二堡、沈旦堡、王家、柳条寨、柳壕、太子河、望水台14个人民公社和刘二堡镇(后并入刘二堡公社),共294个生产大队,1
486个生产队。蓝家区辖蓝家、河栏、东风、小屯、孤家子、八会、麻屯、塔子岭、吉洞峪、隆昌、水泉、甜水、安平、弓长岭镇、首山农场15个人民公社(场、镇),共221个生产大队,l250个生产队。灯塔区辖灯塔、邵二台、西马峰、张台子、东京陵、沙浒、西大窑、铧子、柳河子、鸡冠山、铧子镇、红旗农场(后改张书农场)12个人民公社(场、镇),共209个生产大队,923个生产队。9月,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襄平区,其区境分属白塔区和文圣区。
1968年修建汤河水库,其淹没区38.5平方公里,有2 477户10
825人按政策动迁安置于境内12个公社。淹没区涉及疙瘩寺、亮甲、安平3个公社59个生产队(32个自然村),动迁后,行政区划撤销。1971年修建碳窝水库时在辽阳境内的淹没区涉及3个公社19个生产大队55个生产队,3063户15
38'6人动迁后其区划撤销。
1979年5月,市区撤销人民公社建制,改行街道办事处,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1983年4月,废除全市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实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建制。1984年4月1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辽阳县设小北河、黄泥洼、沙岭、首山、刘二堡、唐马寨、河栏、隆昌、小屯9个镇;灯塔县设灯塔、铧子、沈旦堡、佟二堡、张台子、西大窑6个镇。5月,弓长岭区人民政府成立,辖区设安平乡、汤河乡和团山、苏家、安平3个街道办事处。同年,按照少数民族占集居居民人口40%可建民族乡、村的规定,辽阳县设吉洞峪、甜水、水泉3个满族乡人民政府;灯塔县大河南乡东孟胡屯村、辽阳县沙岭镇朝阳村;太子河区小祁家乡朝光村和太子河乡光辉村设朝鲜族村民委员会。
1987年11月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灯塔县增设里仁乡、五星乡,张书乡更名
罗大台乡。里仁乡辖原属佟二堡镇的民生一村、民生二村、西三家子村、东七台子村、杨家窝棚村、高家窝棚村、高沙沟子村、里仁屯村、罗家卧子村、庄河村10个村民委员会,乡政府驻里仁屯村。五星乡辖原属佟二堡镇的河坨子村、苏麻堡村、三尖泡村、黄腊坨子村、八荒地村、北坨子村、牛犋村、黑沟台村、五星村、头泡村10个村民委员会,乡政府驻五星村(原后五家子)。罗大台乡辖原属张书乡的西张书屯村、前孙庄子村、拨立寨村和原属张台子镇的罗大台村、土岗子村、邵红土崖子村、周三界坝村、新洪家村、尖山子村及原属沙浒乡的新农村、樊家屯村共11个村民委员会,乡政府驻罗大台村。
辽阳政区沿革
辽阳市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有两千多年的建置。从公元前3世纪到17世纪,一直是中国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也是军事重镇。辽阳一名,始见于唐朝晚期,最早的称谓见于《史记》,名曰襄平。以后曾先后易名为昌平、辽东、辽州、东平、铁凤、天福、南京、东京等名称。
历 史 建 置
辽阳名称沿革
辽阳名称始于汉代。“(小辽)水(浑河)出辽山西南流经辽阳县与大梁水(太子河)会”。“水北曰阳”,汉代的辽阳(今辽中县茨榆坨公社偏堡子古城址)因地处小辽水之北,故名辽阳。辽阳是辽宁省最古老的城市。
辽阳市战国时期属燕国辽东郡,治所襄平。历经秦汉、三国,均属幽州辽东郡的辖地。西晋属平州辽东郡。东晋的前燕、前秦、后燕建立割据政权,仍属辽东郡。从北燕经南北朝到隋被高勾丽割据。唐代属安东都护府。辽代属东京道辽阳府。金属东京路辽阳府。元代至元六年 (一二七九年)属东京总管府。至元二十五年(一二九八年)属辽阳行省。明洪武八年 (一三七五年)起属辽东都司。努尔哈赤建后金政权于天命六年 (一六二一年),在辽阳境建东京城为首都。清康熙四年 (一六六五年)称辽阳州属奉天府。民国元年 (一九一二年)属奉天省。民国三年(一九一四年)改辽阳州为辽阳县,属奉天省辽沈道。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期间,属奉天省辽阳县。国民党占领时期仍沿用旧制。一九四九年后实行市、县分治,属辽东省。一九五四年划归辽宁省。一九五八年市县合并为辽阳市,属鞍山市。一九六一年市县分治,仍属鞍山市。一九六六年改为辽宁省辖市。一九六八年市县合并为辽阳市,仍为省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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