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我省老龄产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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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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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我省老龄产业的建议
王东梅
目前,我国人口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已是不争的实事,老龄产业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是以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为目的,以开发老年人消费市场为途径,以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为目标的综合产业。
据了解,我省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当严峻,排名居全国前列,空巢老人家庭也日益增多,排名居全国前列。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快速加深,将对经济增长、投资与消费、劳动力市场、养老金、税收、社会福利、医疗制度等等都带来深刻的影响。所以,做好老年人的工作,发展老龄产业不但迫在眉睫,而且是一个长期的任务。调查表明,我省的老龄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具备了良好的发展氛围,老年服务设施得到较快发展,老年服务体系也初现雏形等等。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认识上存在误区。人们普遍认为,这一产业涉及的服务和产品,应由政府主导投入,所以,投资者常持观望态度,影响了这一产业的发展。
二、资金来源比较少。老龄产业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尽管政府每年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有所增加,但是很难满足老龄人口增长的需求,造成了资金的缺口。
三、缺少完整配套的发展政策。国家省虽然出台了支持老龄产业发展政策,但是原则性强,缺少具体的配套政策,同时执行的力度也不够。
四、规模小、层次不高。目前的老龄产业主要是分散经营服务,产品单一,层次不高,多数在衣食、居住和医疗方面提供服务,老年人文化娱乐场所和设施不健全。
近几年,政府非常重视老龄事业的发展,制订了一系列政策以及各项惠老措施,但是,较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还相差很远,特别是养老保障设施建设上和各项惠老政策的执行力度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确立政府在养老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应尽快制定指导全省的老龄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使老龄产业有一个总的指导和遵循。在制定落实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时,应将发展老龄产业作为一项内容。在安排政府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时,要加大对老龄产业特别是老年服务业的投入,积极推动老龄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对惠老政策执行力度,保障老年人应享有的待遇。要确保特困群体尤其是“三无”、“五保”老人的福利养老需求,同时,赋予“公办民营”服务机构更多的福利养老责任。
二、大力发展老龄产业,走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道路。应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产业,开发老年用品市场,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政府可通过财政投入、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机构和个人参与老龄产业发展。可成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设立专项基金,用于老龄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要以社区为依托,组织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实体,开展为老年人优惠服务。可以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老年人服务活动,逐步完善以社会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体活动、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为老年人服务体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低龄老人为高龄老年人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忧”。
三、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应重视老年人的需求结构和需求层次差异进行合理的市场划分,不断开发简单方便和人性化的新产品及服务项目,以适应老年人的需求。要加强舆论宣传,促使全社会认识发展老龄产业的重要性,提高发展老龄产业的自觉性。要采用一些更贴近老年人的宣传、促销方式,帮助老年人获得更多的真实信息,促进他们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四、加快系统的产业开发。应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的文化生活阵地。在城市建设中,要适当考虑规划建设老龄园区。特别在城市发展规划中,要考虑建设适当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要建设人性化的老年公寓。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进行全方位的无障碍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的建设标准。要创建“宜老”化城市。在城建、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等都要向无障碍化标准升级,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把提倡尊老爱幼的风尚在全社会广泛宣传。
五、保护企业和老年人消费权益。老龄产业是社会保障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法律法规予以保障。从法律、政策上保护从事老龄产业的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利益,促进其健康发展。同时,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保证老龄产业依法规范发展。老年人作为一个相对弱势的社会群体,相应政策应向老年人倾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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