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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市侨商会获得“全国先进侨商社会组织”称号并通过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5A等级验收
    时间::2016-12-22 | 打印

     

    2016年上半年,中国侨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评选先进(优秀)侨商社会组织活动。经过层层推荐选拔,辽阳市侨商会脱颖而出。2016724日,中国侨联在京召开全国侨商社会组织工作会议。授予辽阳市侨商会等全国21家为全国先进侨商社会组织称号,这是辽阳市侨商会成立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同年11月,经辽阳市民政局评估小组综合评估,辽阳市侨商会又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辽阳市侨商会成立于2013年,是经辽阳市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是由在辽阳市投资创业的归侨侨眷、华侨华人、港澳人士、留学归国人员、侨属企业等组成的全市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目前拥有会员300名。几年来,侨商会在中国侨联、辽宁省和辽阳市侨联的指导下,坚持以“服务会员、贡献社会”为宗旨,充分发挥侨界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团结和凝聚海内外广大侨商,鼓励引导会员参政议政,支持会员开展经贸、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引导参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几年来,市侨商会先后与30多个海外华人社团建立了友好关系,与100余名海外侨领保持长期密切联系;共举办招商引资、引智经贸活动10余次,邀请接待海外商务考察团30余批,与国外企业达成市级项目意向合作6项,预计投资6亿元;共为100多户贫困归侨侨眷送去近30万元慰问金和生活用品,出资20万用于社区和贫困村建设,捐资3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30多名,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

    根据国家民政部对社会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社会组织参与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将作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重要内容,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作为制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社会组织目录的重要参考依据。具有较高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享受资金扶持、承接职能、购买服务、评先评优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辽阳市侨商会会长姜丽表示,辽阳市侨商会能够获此殊荣,是中国侨联、辽宁省侨联和辽阳市侨联信任、关心和支持的结果,辽阳市侨商会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要把获得的荣誉作为工作的动力,以此为新的起点,学习借鉴先进侨商社会组织工作经验,积极面对新时期海内外侨情的新变化,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新任务,凝侨心、汇侨智、集侨力,创新思路,奋发有为,努力开创侨联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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